2月16日,江歌母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将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今天(2月13日),刘鑫代理律师胡贵云告诉天目新闻记者,本次庭审,刘鑫将出庭。
今年1月10日,本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鑫赔偿69.6万元。1月24日,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刘鑫的代理律师胡贵云以邮寄的方式,向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据媒体报道,其中还包含刘鑫的一份特别声明,声明称:刘鑫愿做牛做马孝敬三叔(刘鑫对江歌的称呼)妈妈,愿给予三叔妈妈比一审判决更多的钱!但以刘鑫现在的能力,也只能向三叔妈妈说声苍白的:对不起!刘鑫还表示:一审法院的程序违法、凭空捏造、道德审判,完全抹黑了刘鑫与三叔的真实感情和真实情况。刘鑫说:“为了我,为了三叔,为了三叔妈妈,也为了我和三叔绝世友情的真实再现,我必须上诉!”
案件回顾: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东京自己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
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 刘鑫将出庭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件来龙去脉 由 以指代步 发布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hirongfeng.com/archives/10178.html